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本科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现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本科生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9月24日—9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提交书面材料至学院2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08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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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