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期,我省公安机关侦破并发现多起针对员工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分子利用员工的单纯心理,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冒充亲友、同学实施诈骗,或利用员工家长对员工在校期间的活动掌握不清、信息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向员工家长发送虚假信息谎称子女被绑、子女出事等实施诈骗,而且手段不断翻新,危害极大。
每年开学初除电信诈骗案件外,部分犯罪分子通过冒充外国职工、外地老员工及灾区员工等,以谎称自己遇到困难为由借用员工银行卡实施诈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现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致广大师生的一封信予以转发,请广大师生高度重视,提醒新生及家长注意保管好自身财物,切实维护好全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致广大师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电信诈骗,是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邮寄传递和网络等通信手段实施的新型诈骗犯罪活动。近年来,随着国际互联网、通信网络的发展,新型的网络消费方式为广大师生带来了实惠和便利,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结算方式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利益,我省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案件,抓获了一大批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但由于此类犯罪投入小、回报高、隐蔽性强,已成为许多诈骗犯罪分子的首选。为有效的预防此类案件在校园的发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特别提醒广大师生密切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请您认清识别以下犯罪方法
为了方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掌握识别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和伎俩,现将常见的几种诈骗手段归纳如下:
(一)电话诈骗。
1.虚构子女出事诈骗:虚构子女、朋友出车祸、生病、违法需交纳罚款等为由拨打电话欺骗家人或朋友汇款。
2.虚构子女被绑架为由诈骗:虚构已将子女绑架,利用电话背景音(孩子的哭声、打骂声等)造成家人恐慌,要求家人立即汇款赎人。
3.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诈骗:冒充亲朋好友,以车祸、生病、违法需交纳罚款等为由实施诈骗。
4.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电话诈骗:不法分子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以电话欠费等名义实施的一系列诈骗行为,或冒充公、检、法、司等国家工作人员,以事主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事主急于澄清自己的心理,让事主将自己银行存款转入不法分子指定的安全账户的诈骗行为。
5.中奖诈骗:嫌疑人拨打受害人手机,称其手机号在深圳或香港某知名公司的摇奖活动中中奖或某公司为祝贺新产品上市创办移动号码开彩,奖金丰厚多达十余万甚至几十万元,通过语音电话的方式告知可亲自前往领取或银行转帐,受害人必定会选择银行转帐,然后告知其需交纳个人所得税、服务费和银行手续费等实施诈骗。
(二)短信诈骗。
1.利用银行卡消费实施诈骗: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用户,称其银行卡在异地刷卡消费,如有疑问,可致电X号码。在用户回电后,其同伙假冒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逐步将受害人引入转账陷阱,从而达到诈骗目的。有的不法分子慌称钱物被偷,无法生活或返乡,先骗取老员工的同情,然后以朋友、亲人要汇钱过来为由,借用老员工的银行卡使用,套取密码,骗取钱财。
2.无理由汇款诈骗: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银行账号,要求速汇款”等内容用来行骗正巧要汇款的人员。
(三)网络诈骗。
1.以提供博彩、股票资讯进行诈骗:嫌疑人以帮助选股票付酬劳、收益分成或帮受害人购买股票为由骗取受害人汇款。
2.发布虚假中奖信息诈骗:受害人上网时会显示QQ中奖或网络游戏中奖,要获得奖金必须先交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名目,骗取受害人汇款。
二、要特别注意加强以下自防措施和宣传教育
(一)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坚持不轻信,不理睬,不回复,不泄露个人银行存储信息,更不要转帐或汇款。
(二)要有个人资料信息保护意识。不要向陌生人透漏个人身份、手机号码、家庭及家长电话、银行帐号等相关信息,更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
(三)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特别是平时独自在家的中老年、离退休人员等易受骗群体尤其要注意提醒。
三、发现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
如果不慎掉入不法分子所设置的陷阱,上当受骗,切莫自作聪明贻误战机。应当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及早破案,挽回损失。